電子出版品
申請文件包含
Ø 檢附資料(書面及電子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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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PN(政府出版品統一編號)申請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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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未公開出版或發行者。 2. 各級學校經費補助之學生或社團出版品。 3. 短暫性印刷品,如明信片、行事曆、日曆、海報、廣告傳單、戲劇和音樂會節目表。 4. 以宣傳為主之單張、摺頁、散頁印刷品,如商品目錄、價目表、新書簡介。 5. 已申請GPN之出版品附件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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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上述申請單之電子檔及書面資料各乙份。 2. 電子出版品之定稿封面、版權頁、圓標設計之清樣影本及電子檔各乙份。(如附有解說或宣傳用之小冊,應付冊子之定稿封面、目次、版權頁之清樣影本及電子檔各乙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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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依據國家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對於ISBN之申請適用對象說明,係包含”公開發行電子出版品:磁片、機讀磁帶、光碟片等”。 2. 惟該中心不予給號者,則可不用申請ISBN |
申請時間
約1個工作天,申請完成後,教務處學術服務組將資料回傳原承辦人員。
申請完成後
1. 出版品形制示例請參考:非書資料及電子出版品應記載事項(附件三)。
2. 申請GPN之書刊,出版後,請送10冊出版品至教務處學術服務組作寄存圖書館服務;且書上有定價格者,需提供20冊,供國家政府出版品展售單位展售。以上共30冊圖書,請送至教務處學術服務組收。
3. 只申請ISBN之圖書,出版後,請送2冊出版品至本校圖書館,提供典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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